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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证10日内必须售房 三部委新政对深圳影响不大
  来源:本站原创           时间:2006/7/12        【 字体:

拿证10日内必须售房 三部委新政对深圳影响不大

业内人士称,多数新规定深圳早已实行,“不良记录”条款将影响房企参加房展活动

 

710日,建设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称,将在商品房预售许可、商品房预()售活动的动态监管等方面加强管理,以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。业内普遍认为,这一通知对深圳房地产市场来说并无太大新意,对市场影响不大。

 

拿证10日内必须售房

 

通知要求,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,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,也不得以认购、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。通知还要求,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商品房预()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。商品房基本情况、销售进度、权利状态等预()售信息应及时、全面、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。严禁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。通知还规定,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,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;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()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,不得参加展销活动。

 

 

对深圳本地市场影响不大

 

 

711日,记者就三部委“新政”采访了多位深圳地产业内人士。就记者采访的情况看,目前大多数人对这一通知并不知情,而了解了通知内容后,大家普遍认为,由于通知规定的大多数内容深圳早已在实行,所以对深圳市场基本无影响。

 

 

深圳中海地产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经理杨林表示,新政策最重要的一条是“取得预售许可证后,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”,而这一条深圳从200511月起一直在执行,当时虽然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,但大多数企业都是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后立即销售。

 

 

卓越集团营销策划部总经理李宁称,通知是针对全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而出台的,这说明国内一些主要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存在很多问题。由于这些政策深圳大多早已在实行,这也反映出深圳房地产市场相对规范,信息相对透明。

 

 

世联地产代理部副总经理甘伟则认为,通知中对深圳地产影响最大的是“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()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,不得参加展销活动”这一条,这对每年都要举行的“春交会”、“秋交会”会有一定影响。此外,甘伟还表示,“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,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”的规定,没有具体要求,存在很大变通的可能。

 

 

记者了解到,早在20051114日,深圳市政府就公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告》,提出包括统一认购书标准、禁止囤积房源、禁止分期销售、严禁炒卖楼花四项强硬措施,对上涨过快的房价予以规范和调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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