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发商囤地将严惩 验收不合格不登记
来源: 深圳新闻网 作者:彭森
开发商拿地后迟迟不开发、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户型比例建房等行为,将受到严厉的处罚。昨天(12日),深圳市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《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征求意见稿,旨在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土地出让合同监管验收制度。《办法》规定,未经土地出让合同验收或土地出让合同验收不合格的,不予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。